夏朝、商朝時期,銅陵地區屬揚州。
周朝時期,銅陵地區先后屬吳國、越國、楚國.。
秦統一中國后,銅陵屬鄣郡。西漢時期,鄣郡改為丹陽郡。銅陵地區先后屬丹陽郡春谷縣、陵陽縣。
東漢時期,設置銅官鎮(在今銅陵縣城)。三國時期,銅陵地區先后屬吳國丹陽郡春谷縣、臨城縣。
西晉時期,銅陵地區屬宣城郡春谷、臨城二縣。東晉義熙年間(405~418年),由于北方戰亂,大批山西流民進入此地,在此僑置定陵縣,縣治設在今順安鎮。定陵縣的設置,使今銅陵地區的區域大體確定下來。
南朝宋、齊時期,定陵縣屬淮南郡;梁、陳時期,屬南陵郡。
隋統一后,將定陵縣并入南陵縣,屬宣城郡。
唐朝前期,銅陵屬宣城郡南陵縣;唐朝后期,從南陵劃出工山、安定、鳳臺、歸化、豐資五鄉,設置義安縣,縣治在今順安鎮,屬宣州。
五代時期,仍為宣州義安縣。南唐保大九年(951年),改義安縣為銅陵縣,屬昇州。銅陵縣設置后,即將縣治由順安鎮移至銅官鎮(今銅陵縣城關鎮),當時稱江滸。
北宋開寶七年(974年),曹彬伐南唐 ,閏十月克銅陵縣,初江南道(路),后改屬江東路池州。
元朝,銅陵縣屬江浙行省池州路(后改為池州府)。
明朝,銅陵縣屬池州府,直隸于南京。
清初,銅陵縣屬江南左布政使司池州府;后江南左布政使司改為江南省??滴趿辏?667年),江南省分為江蘇、安徽兩省,銅陵縣屬安徽省池州府,后設徽寧池太廣道,池州府為其所屬。
中華民國元年(1912年)1月廢府,銅陵縣直屬安徽省。1914年6 月至1928年8月屬安徽省蕪湖道。1932年10月后屬第二專區。1938 年8月6日改屬第八專署至銅陵解放。
1949年4月21日,銅陵解放。同年5月13日劃歸皖南行署池州專區管轄。1952年2月4日,銅陵縣改屬安慶專區。
1956年10月12日,經國務院批準,成立銅官山市,屬省直轄。1958年9月5日,經國務院批準,撤銷銅陵縣建制,市、縣合并,改名銅陵市,屬省直轄。1959年4月3日,經國務院批準保留銅陵市建制,仍屬省直轄;恢復銅陵縣建制,屬安慶專區。1964年7月29日,經國務院批準,銅陵市改為銅陵特區,實行政企合一,為省直轄。1971年12月11日,經國務院批準,改銅陵特區為銅陵市,屬省直轄。1974 年3月1日,銅陵縣由原屬池州地區劃歸銅陵市轄。(摘自《2012銅陵年鑒》)
[“銅陵”何時得名] 今銅陵地區在唐朝前期屬宣城郡南陵縣。唐代后期(公元 889 — 907 年),分南陵縣工山、安定、鳳臺、歸化、豐資五鄉置義安縣,縣治在今銅陵縣順安鎮。南唐保大九年(公元 951 年),改義安縣為銅陵縣,縣治由順安移于古銅官鎮,即今銅陵縣治所在地城關鎮。至此,歷史上“銅陵”地名第一次出現?!般~陵”二字的來歷,未見有正式文字記載,其說法有三種:一是“產銅之山陵”說,因此地產銅,又是丘陵地區,故名;二是“產銅原屬南陵”說,故取名“銅陵”;三是“銅地原屬‘陵陽'說”,銅陵地區漢時歸丹陽郡春谷縣、陵陽縣,取“陵陽”之陵,合為“銅陵”。(摘自“銅陵史志網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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